通过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学习了典型案例资料,感觉到心理上受到了很大的触动,认真地进行了反思,从自身剖析问题的根源,查找了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职责认识模糊。
从一名工作人员调整为一名管理人员,没有认识到自已的工作职责已经转变,不仅仅要对自已负责,还要对整个单位负责,没有履行好领导的监督职责,没有对其他工作人员从纪律和作风上严格要求。
二、存在老好人思想。
根源在于多年形成的平等、宽容的做人理念,使我在工作中与下级相处时,没有把自已当领导看待,对下级的小错误倾向,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说。这种把生活中的理念用于工作上,导致纪律作风软弱涣散。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好人主义盛行,有问题不指出,有过错不批评,这种庸俗作风盛行之处,往往就是党组织和领导上政治软弱、作风涣散的地方,就是党员、干部中出问题多的地方。
三、党性意识弱化。
因单位人员少,整天忙于文案工作,经常加班加点也忙不完,虽然多次给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人员少的问题,但一直得不到解决,并且本人也过度劳累导致身体出现很多病状,经常感到烦躁。通过“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重新有了认识,不能报怨上级对本单位不重视,不能怨工作任务分配不公平,思想根源在于自已党性意识弱化。
下步打算:
一、以“三个以案”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思想,要本着对同志、自己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的精神,自觉摒弃“老好人”思想,认真履行职责。
二、坚守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特别是在价值观扭曲的社会环境中,更要保持人性良知,坚守道德底线,甘于清贫,乐于奉献。
三、慎待权力。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
四、增强法制观念。敬畏法律,待人处事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决不恃权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