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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电影《我不是药神》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4-02-25 19:06:34
观看电影《我不是药神》的几点思考[本文共927字]

抽空看了近期大热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开始抱着一副看喜剧的心态来观影,看完后才发现,这是一部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剧情片,深入思考,感触颇多,电影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社会上广泛关注的几个问题。

“公”与“私”如何取舍?电影讲述了男主角程勇开始靠从印度代购治疗慢粒白血病的非授权药品而获得极大利润,因被同行威胁,担心因贩卖假药入狱而将加药代理权拱手相让,在几位患者朋友相继离世之后,良心发现重新开始低价贩卖假药救助白血病人,后因贩卖假药罪被捕入狱的故事。整个过程中程勇从“私”变“公”,是朋友的相继离去唤醒了他内心的良心发现,因而影片最后当抓捕他的警车经过时,数千慢粒白血病患者为他送行。无论于公于私,程勇都在一定程度上救助了成千上万慢粒白血病患者,为他们延续了生命,即使最终他锒铛入狱,却换来了无数病友的尊重和感谢。

“法”与“情”是否相悖?影片男主角原型名为陆勇,2013年因涉嫌贩卖“假药”,被警方带走,之后千余名白血病病友签名为陆勇求情,最终有关部门“撤回起诉”,有关部门回应,从案件的背景、动机和目的来分析,认为陆勇代购印度药品,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帮助别人,他的行为不能视为销售,根据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因而最终“撤回起诉”。事实上,“法”与“情”并不相悖,“法”是规则底线,总会存在空白,法律的空白,需要“情”来填补,而当“法”和“情”重合的时候,“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法”的减免。“法”与“情”相互渗透、相融贯通,共同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专利权”与“生命权”孰轻孰重?影片中治疗慢粒白血病的正版药35000一瓶,印度仿制药5000一瓶,疗效一样,生产正版药的瑞士公司以印度仿制药侵害药品专利权为由要求警方抓捕仿制药贩卖者和生产商。这里带来一个问题,如果抓捕了仿制药贩卖者和生产商,病人们吃不起天价正版药,大都会快速发病死去,而不打击仿制药的销售和生产,正版药品专利权受侵犯,会对医药行业的研发和创新造成较大冲击,破坏市场秩序。究竟“专利权”与“生命权”孰轻孰重?两者都重要,平衡需要一根杠杆,而这根杠杆就是国家的医疗体制机制改革。影片原型“陆勇案”反映了国家医疗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不足,也一定程度推动了国家医疗体制机制改革进程,政府的政策调控为人民群众带来了福音,专利得到保障,生命也得以延续。

影片的点睛之笔,就是国家医疗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推进,这也正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的一个缩影。“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社会发展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正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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