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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建先锋指数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4-02-25 19:06:21
学校党建先锋指数管理实施方案[本文共2795字]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升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青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在教育系统推行先锋指数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制定本支部实施方案。

一、党组织堡垒指数    

本项由局党委考核。学校党支部以局党委考核要求为标准,落实好相关工作。

二、党员先锋指数管理    

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弘扬正气”五项基本原则,采用加减分的方式详细记录每位党员的日常表现。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由基础积分(50)民主评议分(10)绩效考核分(20)团队积分(20)奖励加分五部分构成,正向加分最高40分,反向扣分不设下限。

(一)基础积分(50分)。

由学校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扣分细则,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1. “三会一课”等的支部学习    

按要求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三会一课”、集中学习日、支部生活日等。无正当理由缺席者,每次扣5分。积极参与“学习强国”“灯塔大课堂”等系列网上学习,根据实际得分情况,对消极者扣5--10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期交纳,每拖后一天,扣2分。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学习教育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认真完成,并及时上交,每缺一次扣2分。

2. 执行纪律方面    

组织纪律涣散,缺乏大局意识,无正当理由不执行学校决定,扣5分。参与封建迷信、非访、赌博等活动,参加邪教活动、信仰宗教,每次扣5分。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5分。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常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炒股、网购,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每次扣3分。

3. 工作落实方面    

年度结合自身实际作出具体承诺并切实兑现,自觉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未完成党员年度承诺,扣3分。工作消极落后,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扣3分。改进作风,热心服务,因个人工作失误被投诉者,每次扣5分。每名党员联系一名特殊群体学生落实不到位,扣2分。达不到学校要求工作量的扣2-5分。教育教学成绩在镇、市统考名次较差的,扣1-4分。落实常规工作不到位,视情况扣1-3分。

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参照上述程序对扣分细则进行修改完善。

(二)民主评议分(10分)

学校每年按上级要求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每名党员的年度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评议,民主测评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优秀”100分、“合格”7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50分的标准计算出党员评议分,【计算公式为:党员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90+“合格”票数×70+“基本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50)÷总票数】,并将评议得分按照10%的比例计入党员个人年度积分。

(三)绩效考核分(20分)

学校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对全体教职工工作进行综合性绩效考核,学校按照党员绩效考核成绩,折算为党员先锋指数绩效考核分计入党员个人年度积分,【计算公式为:党员先锋指数绩效考核分=(党员个人绩效考核分/党员最高绩效考核分)*20】。

(四)团队积分(20分)

计分周期末,学校将党组织团队“基础积分”按照20%的比例计入党员个人年度积分。

(五)奖励加减分(最高奖励40分,扣分无下限)

由党支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加分细则,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解决突出的理论或实际问题,视情况加1-3分。

2.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学生,教学成绩突出,在镇级以上检测中,位居同科目镇首位或市前三分之一位次的,视情况加1-3分。

3.在本考核年度内获青州市级以上教学能手,五一劳动奖章,青州好人,青州名师,青州市级以上优质课、青州市级以上立德树人标兵,青州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视情况加1-3分。

4.认真完成党员学习笔记,按时参加支部生活日和集中学习日根据签到情况加1-3分。

5.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论文或研究成果在青州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或做法在镇级以上单位推广的,视情况加1-3分。

6.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克服困难,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后勤或技术保障,对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上级检查指导有较大贡献的,视情况加1-3分。

7.在值班护导中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重要情况,避免了较大损失,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视情况加1-3分。

8.牺牲个人时间,无私奉献,较好地完成了学校或上级交付的临时性任务,或一贯地加班加点,工作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树立了榜样,视情况加1-3分。

9.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在镇级比赛中获第一名或在市级各项比赛中进入前三分之一位次,视情况加1-3分。

10、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见义勇为的,视情况加1-3分。

11、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反响好的,视情况加1-3分。

12.一贯地服从工作安排,遵守纪律,任劳任怨,团结同志,民主评议得分高,视情况加1-3分。

13.在学生的资助工作中表现出色的,视情况加1-3分。

14.其他未尽事宜,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

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参照上述程序对加分细则进行修改完善。

三、党员廉洁指数管理    由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扣分细则,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党员党性不强    在公共场合或网上反对党的政策方针的,反对组织决议,丑化政府形象的,编造散布谣言的,每次扣10分。诽谤他人,伤害他人,打击报复他人,赞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5分。挑起邻里纠纷,打架的,每次扣10分。组织或挑唆集体上访、越级访、无理访的,每次扣10分。

(2)违反师德师风    工作心不强,被家长举报的,每次扣5分;收受、索要家长礼品,让家长请吃,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扣5-10分;参与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扣5分;参与教辅资料征订的,一经查实,扣5分。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或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视情况轻重扣5-10分。

(4)受到党纪处分或责任追究等情况    视情况轻重扣5-10分。

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参照上述程序对扣分细则进行修改完善。

四、积分程序

先锋指数管理以1个学年度为周期,具体程序为:

(一)个人申报。党员于每月支部生活日前向党支部申报上月加分事项,党支部对党员申报事项进行了解核实,认真做好记录。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党支部及时进行登记。

(二)组织审核。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对党员的积分申报情况、扣分情况进行逐一审核确认,并通过公开栏进行公示。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

(三)积分汇总。

1.季度汇总。党支部对党员的季度得分情况进行汇总,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作为党员先锋指数记录档案。

2.年度汇总。党支部对党员年度的基础积分、民主评议分、绩效考核分、团队积分、奖励加分和廉洁指数扣分进行汇总。通过党员大会、党务公开栏,通报、公示党员先锋指数、廉洁指数,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记录档案。

五、积分运用

(一)党支部把党员量化积分后的先锋指数,作为党员参加评先推优活动和对党员进行重点帮教以及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具体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党员先锋指数低于指数平均数的,不得推荐其参加党内组织的各类评先推优。

2.先锋指数在70分(含70分)以下的,由党支部安排专人进行谈话教育,指出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

3.先锋指数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由党支部安排优秀党员进行一对一帮教。党员本人认识不到位、不改进或者连续两次年度考评先锋指数低于60分的,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

4.凡是党员违反《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按相关规定处置。

(二)对预备党员,年内先锋指数达不到70分的,延期转正;延期一年内仍未达到70分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间在一年以上,按照先锋指数情况择优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先锋指数连续两年达不到70分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对取消资格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由教体局党组统一组织,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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