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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的合同

时间:2024-02-25 19:01:53
买卖的合同【推荐】[本文共19913字]

买卖的合同【推荐】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的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买卖的合同1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销售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出售如下产权物业:

1、 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2、结构: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3、乙方购房用途:_______________

4、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买卖产权价: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三、责任与权利

甲方:

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

5、保证上述房产无债权与债务纠纷。

6、保证在立契之前把物业管理费 、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结清。

乙方:

1、须提供过户所用之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2、 及时支付购房款及相关税、费。

3、 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经产权过户并交接完毕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和使用。

四、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五、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和自然灾害除外 。

六、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调;协商不成时,可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局办理撤件手续。

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管部门一份,中介机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为准。

十、其他应说明的有关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的合同2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市【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 ……此处隐藏19349个字……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除了以“数据电文”为表现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双方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现的信函等双方往来资料,应当认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些情况下,没有书面合同,也无法认定口头合同存在,买受人以其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如果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具体、房屋价款明确,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笔者认为,认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已有书面证据必须能够证明三项事实: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房屋具体位置和价款。

三、房屋买卖合同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四、房屋转让过户手续和费用

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以下登记手续和费用作为参考,具体手续和费率[1]等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确定。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四、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别规定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 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 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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