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劳动我光荣——我是党员带头干”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活动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庆明村党总支:
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是对人类文明进步规律的重要诠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根本上靠劳动、靠劳动者创造。”
为进一步传承习思想,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动作用,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蔚然成风,同时,进一步从劳动中培养干部职工争创一流的进取意识和对待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增进同事间的情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利用庆明村党总支党员示范地组织开展“我劳动我光荣——我是党员带头干”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镇机关一、二支部全体党员,镇工青妇成员,庆明村党总支。
二、 活动时间
从2019年2月起,长期坚持。
三、活动地点
庆明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内,占地1.3亩的党员示范地。
四、活动方式
(一)活动的组织开展。将参加活动的全体对象及所有地块分组分块编队,由一名党员干部为组长带领该组成员利用业余时间长期坚持种植蔬菜,每次采收后到指定地点,由指定人员称重记录并交由食堂共享劳动成果。
(二)成果评比。每年12月1日公布各组全年种植成果排名,分别给予种植数量最多的前三组1000元、800元和500元的奖励,奖励资金从工会列支,种植的菜苗菜种由各组自行商议解决。
五、分组情况
共分为10块10组,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一)一组。组 长:叶海勇 镇党委书记
副 组 长:李振宏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成员部门:镇党政办、镇经济发展办
(二)二组。组 长:夏应彬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李 勇 镇长助理
成员部门: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
(三)三组。组 长:刀自明 镇人大主席
成员部门:镇综治办、镇市场监管所
(四)四组。组 长:戴志强 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部门:镇财政所
(五)五组。组 长:张力伟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 组 长:白 茹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员部门:镇水务站
(六)六组。组 长:张旭辉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 组 长:杨 瑞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长
成员部门:镇扶贫办、镇文广中心
(七)七组。组 长:罗恒龙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八)八组。组 长:张晓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部门: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九)九组。组 长:杨 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部门:庆明村党总支全体党员
(十)十组。组 长:杨馥瑞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部门:镇林业服务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自通知印发时间起第5日开始开展种植活动,一年四季所管理的菜地不得成为空地。
(二)责任落实。一是由党政办于2月18日前制作安装好种植地块分组标识牌。二是称重记录员和公布员由李霞、苏雨担任,认真做好记录并按时公布结果。三是镇属各部门要树牢我劳动我光荣的思想,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头作用和艰苦奋斗精神,并从劳动中不断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增强责任心,各领导班子要督促好各组成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